近日,甘肃省陇南市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,90后女子赵某因贩卖毒品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65000元。在最美好的青春年华,却因贩毒获刑,赵某的行为令在场人员唏嘘不已。判决送达后,赵某表示服判不上诉,以后会痛改前非,重新做人。目前案件已生效。
2019年5月21日,被告人赵某在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以每克毒品400元的价格向潘某(已判决)出售价值13000元的毒品冰毒,后潘某将从赵某处购得的毒品冰毒在陕西省汉中市出售给董某、姜某、王某、张某(以上四人已判决)。董某、姜某、王某、张某在返回成县、途经陕西省略阳收费站时被成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,从四人驾驶的车辆中查出毒品可疑物三包。经陇南市计量测试检定所计量,以上三包毒品可疑物净重共计53.46克。经陇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送检的三包毒品可疑物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赵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,向他人出售毒品甲基苯丙胺,数量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。赵某曾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,又犯贩卖毒品罪,系毒品再犯,依法应当从重处罚。赵某当庭自愿认罪,依法可以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十三年,并处罚金20000元;与前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实行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65000元。
法官提醒:
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,吸毒不仅会造成身体各项功能失调、组织病变,而且会导致精神上出现幻觉和思维障碍等问题。同时,由于其成瘾性会导致吸毒者戒断难,有的吸毒者因没有经济来源购毒,还会引发其他犯罪。
年轻人因为好奇心强,容易受到不良朋友的引诱和不良环境的影响,而走上吸毒、贩毒的道路。本案中的赵某就是一例典型的反面教材,其贩毒行为毁掉了自己大好的青春,令人痛心。在此提醒大家,为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安宁,每个人都应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,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去以身试法,以防误入歧途、后悔莫及。
来源:中国禁毒
- 上一篇:从“平替”中找“商机”,这种赚钱方式太“刑”!
- 下一篇:看见警察掉头就跑?有问题!